12月12日,在水利部南方片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现场交流会上,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介绍,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成效十分显著。
据介绍,自2013年水利部启动全国105个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以来,各地累计完成投资超过7500亿元,其中社会资本占近三分之一。
数据显示,通过实施源头减排、过程阻断、末端调控的水环境全链条治理,试点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由64.2%上升到82.1%,生活污水处理达标率由81.5%上升到93.5%,工业废污水排放达标率由94.1%上升到99.0%,37个城市完成了市域范围内黑臭水体治理。
通过调整城市经济结构、产业布局,恢复河流、湖泊、洼地、湿地等自然水系连通,优化了城市水生态格局。据不完全统计,第一批试点城市新增、恢复水域或湿地面积达1436.7平方公里,大大改善了城市水生态。
各试点城市在水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,还推动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,将水资源管理“三条红线”、四项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,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。第一批试点城市累计出台476项水生态文明相关政策、524项相关制度、82项相关技术标准,成为协调人水关系、实现人水和谐的重要制度保障。
一张图让你了解“海绵城市”
通过试点,水生态文明的品牌效应逐渐显现,有9项涉水指标纳入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目标体系,有65个试点城市进入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、13个进入国家海绵城市试点。
周学文要求,要对照实施方案抓紧补短板、强弱项,认真做好试点验收各项准备,确保2018年年底前分两批完成105个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的验收工作,同时要认真总结提炼试点中好的经验和做法,形成不同类型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。
下一步,要尽快将试点建设取得的经验,上升为国家层面的政策措施,进一步完善推行河长制湖长制、生态红线划定和生态空间管控、水生态补偿等方面的制度体系。要针对不同水资源禀赋、水生态特点、水文化底蕴和水景观特色,指导各地更高水平、更大力度地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。